歌手名稱:John Lennon(約翰 藍儂)
歌手簡介:
全名John Winston Lennon,英國歌手和詞曲作者,the Beatles(披頭四)創始成員之一,
1940年10月9日(二戰時期)出生於英國 利物浦。
1956年,創建了噪音爵士樂團:the Quarrymen(採石工人),
同年,與Paul McCartney(保羅 麥卡尼)相遇,並加入樂團,
麥卡尼建議讓他的朋友George Harrison(喬治 哈里森)成為主音吉他手,
藍儂藝術學院的朋友:Stuart Sutcliffe(史都 薩克里夫)亦在之後加入,成為貝斯手,
1960年初,四人正式組成披頭四樂團。
同年8月,樂團獲得至德國 漢堡駐唱48天的合約,因急需一名鼓手,
便邀請了Peter Best(彼得 貝斯特)加入。
1962年,第三次於德國 漢堡演出,薩克里夫決定留在漢堡退出樂團,
麥卡尼接替其成為貝斯手,而鼓手Ringo Starr(林哥 史達)取代了貝斯特,
至此,該四人陣容一直維持到1970年解散為止。
1963年,長子Julian Lennon(朱利安)出生。
1966年,藍儂受訪時說道:
「基督教會走的。它會消失和萎縮…,我們現在比耶穌要受歡迎,我不知道誰會先走,是搖滾樂還是基督教。」
此番言論在美國被視為一大冒犯,促使民眾焚毀披頭四專輯,
且三K黨亦對藍儂發出威脅,而終導致樂團停止巡演。
1970年,樂團解散,藍儂單飛,開始自己的個人職業生涯,
1971年,搬至紐約 曼哈頓,並開始批判越戰,使得尼克森政府長期試圖將其驅逐出境,
而其部分歌曲亦被反戰運動,以及反文化運動視為聖歌。
1975年,藍儂從樂壇隱退,在家照顧年幼的兒子西恩,
1980年復出,與小野洋子共同推出新專輯:Double Fantasy,
同年12月8日,新專輯發行三周後,藍儂在紐約寓所前,遭一名據稱患有精神病的美國狂熱男性歌迷槍殺,年僅40歲。
特殊榮耀:
1962年,披頭四發行首張單曲:Love Me Do,在英國榜單達第17位,
1963年,披頭四於10小時內完成了首張專輯:Please Please Me的錄音,
1964年,披頭四首次在美國亮相,象徵著樂團開始取得國際性的明星地位,
1965年,披頭四樂團被授予大英帝國勳章的員佐勳章(MBE)。
2008年,披頭四在Billboard Magazine(公告牌)的「史上最成功音樂人Hot 100」榜單上登頂,
2014年,以20首冠軍單曲在公告牌「最多冠軍單曲」榜單上排名第一,
從組團至解散期間,共擁有10座格萊美獎、1座奧斯卡最佳原創配樂獎,
以及15座Ivor Novello Awards(艾弗 諾韋洛獎),
入選Time(時代雜誌)「時代100人:本世紀最重要的人物」名單。
根據美國唱片業協會統計,
披頭四是美國史上銷售量最高的樂團,共售出1.77億張唱片,全球總銷售量估算為6億到10億間,
亦是英國排行榜上冠軍專輯最多、單曲銷量第一的樂團。
截至2012年,
約翰 藍儂的個人專輯在美國的銷量超過1400萬,共參與了25首告示牌百強單曲榜中的冠軍單曲,
1987年,進入Songwriters Hall of Fame(詞曲作者名人堂),
分別於1988年以披頭四一員身份,和1994年以個人身份兩度進入搖滾名人堂,
2002年,在BBC「最偉大的100名英國人」榜單中被票選為第8位,
2008年,Rolling Stone Magazine(滾石雜誌)選為「史上最偉大的歌手」第5位。
參考資料: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John Lennon(約翰 藍儂)
NECA-John Lennon(約翰 藍儂):
(約翰 藍儂精選專輯Power to the People:the Hits(平民力量:世紀精選)的封面造型。)
(NECA-John Lennon,包裝圖。)
(360度旋轉圖,這姿勢真的還滿符合約翰 藍儂雅痞雅痞的形樣。)
(頭雕特寫,個人覺得這頭雕大概只有50分的水準…。)
(眼鏡是可拆卸的,但我看還是戴上好了…。)
推薦度:***